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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关于完善露营旅游规范管理的意见》

2022-06-30 14:22:55 浙江发布

将开发“浙里露营”数字化应用场景,面向各地开放共享。

为进一步加强对露营旅游的规范管理,引导露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旅游专班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完善露营旅游规范管理的意见》。

《意见》提出,各县(市、区)政府承担规范露营管理的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露营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各投资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游客个人依法依规文明旅游。

各地要按照“定点”管理要求规范设置营地,统一规划、统一布点、统一建设,加强监管,对非定点营地进行清理,杜绝市场主体和游客个人随意私设、违规露营。

项目选址和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规定

《意见》明确,露营营地经营举办者的项目选址和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环境、资源、土地和动植物保护等有关规定,不得在限制旅游开发利用的区域落地露营营地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露营营地的建设应符合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营区应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远离各类污染源,周边无灾害隐患点。

强化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对露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事项进行常规性检查,并适时开展演练。

露营营地人数超出安全限额,以及发生极端天气和汛情等应急状况时,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

此外,《意见》还提出,浙江将统一开发“浙里露营”数字化应用场景,第一时间全省贯通,建设大数据仓,并面向各地开放共享。

各县(市、区)应对露营营地经常性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对节假日、天文奇观日等重点时段,对临崖、临水、密林等重点地段,开展重点摸排和重点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露营旅游中出现的森林火灾、珍稀动植物资源受损、环境污染、公共设施损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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