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旅快讯 > 正文

福建出台文旅专项贷实施暂行办法

2022-08-23 14:15:25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办法》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文旅专项贷,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推送机制,重点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

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旅专项贷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文旅专项贷,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推送机制,重点支持文旅融合新业态,影视娱乐、演艺音乐产业,文化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街区、非遗技艺保护传承、文创商品开发等各类文化产品项目,民宿酒店、闽茶闽菜闽货等打造“闽式生活”的各类旅游产品项目。

《办法》共24条,明确了文旅专项贷适用范围、企业池管理、贷款合作模式、贷款额度和优惠利率、风险补偿机制、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根据《办法》,文旅专项贷是指金融机构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通过“快服贷”产品为福建文旅经济领域的各类成长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经营周转的流动性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

《办法》提出,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收集相关领域符合文旅专项贷的企业名单,并针对符合文旅专项贷条件的主体建立服务企业池。名单内企业如涉违法经营、出现不良记录等,将被移出企业池名单。

《办法》明确,文旅专项贷可采用银政保、银政担等合作模式。文旅专项贷单户企业经营流动性融资贷款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文旅专项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转贷他人等套利活动或个人消费,以及投资国家政策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标签: 福建 文旅 贷款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