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 > 正文

中国旅游集团与海南省国资委资产深度整合

2018-10-22 18:42:05 新旅界 Jenny

划转完成后,中国旅游集团仍持有中国国旅53.3%股份。

新旅界讯 10月22日,中国国旅(60188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与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海南省国资委”),于当日签署了《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及《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

中国旅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9,049,5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中国旅游集团仍持有公司1,040,642,69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

同时,海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简称“海免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旅游集团。后者将成为海免公司的控股股东。

鉴于海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海南省范围内从事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经营,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向内地及海外市场提供免税商品的零售、商品物流服务以及向海外出入境旅客提供免税商品零售服务,为避免海免公司与中免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中国旅游集团承诺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立即启动将所持海免公司51%股权注入公司的程序。

如中国国旅决定不予收购,则中国旅游集团将1年内通过出售等方式处置所持有的海免公司51%股权,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

中国旅游集团将与中国国旅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立即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将海免公司51%股权在注入公司或处置之前交由中国国旅托管。

以上两次无偿划转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公告链接: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