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17:29:12 新旅界 Jenny
不准经营“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不准擅自变更合同行程(特别是擅自增加购物环节)。
近日,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制了《旅行社经营“五必须”、“十不准”》,作为旅行社检查的重要依据,为广大游客出游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推进陕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五必须”包括:
必须悬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照 必须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必须向游客提供行程单 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必须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十不准”包括:
不准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不准委派未取得导游(领队)资质的人员提供导游(领队)服务 不准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 不准经营“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 不准擅自变更合同行程(特别是擅自增加购物环节) 不准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进行购物消费 不准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不准针对特殊人群加收旅游服务费用 不准随团游客从事违法活动 不准随团游客擅自分团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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