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10:23:55 新旅界 Jenny
黑龙江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
新旅界讯 8月16日消息,日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该厅还印发了《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黑龙江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
据了解,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分为县(市)级和市(地)级,创建主体为县(市)政府和市(地)政府。创建单位应开展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经市(地)级旅游主管部门初检合格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省厅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根据办法,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原则上每3至5年完成对示范区的复核工作。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已命名的示范区进行日常检查,并参与复核工作。对于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等问题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命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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