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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冲击下的旅游业债

2020-02-16 11:54:02 岳读债券

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03年非典期间,旅游行业收入骤降,国内旅游人数及入境游接待人次均有下滑,国内居民出境人数虽有增加,但增速与20...

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03年非典期间,旅游行业收入骤降,国内旅游人数及入境游接待人次均有下滑,国内居民出境人数虽有增加,但增速与2002年相比也有明显下降,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影响较为严重。与非典疫情相比,本次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程度更甚,政府疫情的防控措施全面升级,旅游业近乎停滞,若疫情在2月底能够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疫情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得到控制,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此次疫情可能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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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旅游企业基本面受挫严重。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旅游行业整体处于萧条期,企业盈利锐减,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主动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明显下降。03年四季度疫情对于旅游企业的影响逐渐消退,企业扭亏为盈,04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恢复正常水平,短期偿债能力在04年疫情控制之后也并未迅速恢复至疫情爆发前的数值。
 
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如何?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共93家。根据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业务类型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类主体,例如负责景区运营、酒店经营、旅行社及游乐园的企业,该类主体市场化属性强;第二类是旅投类企业,是指负责景区代建开发及后续运营的主体,城投属性较强。在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进行资质分析时,关注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经营类主体的资质更多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旅投类主体更多关注所属地方财政的实力状况、企业地位及政府支持力度等。整体来看,18年开始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偿债能力均有所弱化;旅投类主体所在区域2018年地方GDP均保持正向增长,酉阳自治县、涪陵区、湘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曲江新区、武隆区、溧水区基金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多数企业盈利在较大程度上依赖政府补贴。
 
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的影响?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的经营情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业务几乎全面停滞,加之其外部支持力度弱于旅投类主体,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的影响更大,且旅游行业经营类发债主体近年整体经营情况较之前有所下滑,抗风险能力减弱;旅投类主体主要业务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性质倾向城投平台,更多依赖于政府补助,当地政府在疫情期间对于债务的管控能力会影响到其偿债情况。需重点关注短期内有偿债压力的发行人,我们筛选了部分可能存在偿债压力的旅游行业发债主体,以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提示:1)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程度超预期;2)新冠肺炎疫情后旅游业务恢复情况低于预期。
 
春节以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多数景区暂时关闭,加之市民出行受限,旅游行业首当其冲,2020年上半年可能会出现大面积停滞的情况,本文对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进行梳理,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
 
本次疫情与非典较为相似,03年非典期间,受疫情影响,旅游行业收入骤降,当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882亿元,国内旅游收入3442.27亿元,国际旅游收入174.06亿美元,与2002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2.29%、11.24%、14.61%,其中旅游业总收入及国内旅游收入是2000年以来唯一一次负增长,国内旅游人数及入境游接待人次均有下滑,国内居民出境人数虽有增加,但增速与2002年相比也有明显下降,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影响较为严重。
 
与非典疫情相比,本次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程度更甚,政府疫情的防控措施全面升级,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包括延长春节假期、交通管制、关闭景区、限制聚集性活动等手段,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1],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旅游业近乎停滞,若疫情在2月底能够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控制,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
 
中国旅游研究院在《2018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19年发展预测》中预计,2019年国内旅游人数60.6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6万亿元,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6.52万亿元。根据《“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2020年规划数指标,2020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64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万亿元,旅游业综合贡献度12%,此次疫情可能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 疫情期间旅游企业基本面受挫严重
 
针对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相关企业的基本面情况,我们采用申万行业休闲服务分类下的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三个二级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变化及偿债能力三个方面观察疫情对旅游行业相关主体的影响程度。
 
疫情期间盈利锐减。2003年受疫情影响,旅游行业整体处于萧条期,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前三季度净资产收益率均为负值,四季度疫情影响消退,企业扭亏为盈,与2002年相比,全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3.69%,2004年行业盈利能力恢复正常水平。
 
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均减少。由于疫情期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性现金流亦随之减少, 03年与02年相比下降21.26%,企业为维持现金流稳定,主动大幅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当年自由现金流甚至由负转正,未出现现金流断裂的情况。
 
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货币资金/带息流动负债明显下降,04年疫情控制之后也并未恢复至疫情爆发前的数值;03年旅游行业已获利息倍数为负值,行业整体偿债能力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
 
三、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如何?
 
3.1 旅游行业发债情况
 
根据信用债发债主体的主营业务和企业属性进行筛选,截至2020年2月13日,旅游相关行业的发债主体共93家,其中42家Wind分类为城投平台;企业属性上,仅4家民营企业,2家中央国有企业,其余均为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评级则集中在AA评级,占比超过六成,整体资质偏弱;省份分布上,旅游行业发债主体集中在江苏省和浙江省,湖北省仅3家,分别是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2 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基本面情况
 
根据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业务类型,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类主体,例如负责景区运营、酒店经营、旅行社及游乐园的企业,该类主体市场化属性强,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第二类是旅投类企业,是指负责景区代建开发及后续运营的主体,景区代建开发业务目前存续项目的模式多为政府回购或委托代建,盈利来自政府的回购款项或委托管理服务费,后续景区运营盈利能力亦较弱,不少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仍为政府补贴,城投属性较强。在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进行资质分析时,关注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经营类主体的资质更多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对于旅投类主体来说,其主要收入来自政府,因此分析主体信用资质更多地关注所属地方财政的实力状况、企业地位及政府支持力度。
 
经营类主体及旅投类主体都涉及景区运营类业务,我们在划分时将经营性属性较强的划分为经营类主体,经营性属性偏弱的划为旅投类主体。经过筛选,93家旅游行业发债主体中,有67家公开信息较为全面,对其主营业务进行分析,其中有29家为经营类主体,盈利能力较强,38家为旅投类主体,盈利能力相对偏弱,详细情况可见附表,下面分别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的基本面情况进行分析。
 
1)经营类主体
鉴于半年报数据相对全面,我们以发布2019年半年报的28家发债主体为样本,分析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变化及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方面,2018年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营业收入增速及净利润增速均大幅下滑,19年营收增速反弹,然而净利润增速仍处于低位;现金流方面,与盈利能力下降相对应,经营性现金流入亦逐年下滑,自由现金流缺口较18年同期扩大;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2019年年中流动比率、非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刚性债务的比值分别为1.48、2.58,覆盖比率仍较高,已获利息倍数与17年相比亦有大幅下降。整体来看,18年开始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偿债能力均有所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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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投类主体
旅投类主体的盈利能力对政府的依赖性较高,在分析时我们从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平台层级、政府补贴占利润来源等几个方面进行。
 
38家旅投类主体所在区域2018年地方GDP均保持正向增长,酉阳自治县、涪陵区、湘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曲江新区、武隆区、溧水区基金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比值方面,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无政府补贴,多数企业盈利在较大程度上依赖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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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值是由于利润总额为负。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的影响?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程度甚于非典,预计会对旅游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或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若疫情在2月份可以得到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得到控制, 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的经营情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对于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来说,其业务主要为景区经营、酒店、旅游社等,在疫情期间,相关业务几乎全面停滞,加之其外部支持力度弱于旅投类主体,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的影响更大,且旅游行业经营类发债主体近年整体经营情况较之前有所下滑,抗风险能力减弱,需重点关注短期内有偿债压力的发行人。
 
旅投类主体主要业务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性质更倾向于城投平台,虽然疫情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其景区运营情况,但由于旅投类主体盈利能力本身较弱,更多依赖于政府补助,受疫情影响程度相对弱于经营类主体,但由于旅投类主体具有一定盈利能力,其重要性相对弱于基建类平台,当地政府在疫情期间对于债务的管控能力会影响到其偿债情况,同样需关注有短期偿债压力的发行主体。
 
我们剔除了最新一期报表在2019年中报之前的主体,选取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下、非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刚性债务之比小于1以及2020年有到期回售债券的主体,列示了其2020年到期及待回售债券的规模,以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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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1)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程度超预期;
 
2)新冠肺炎疫情后旅游业务恢复情况低于预期。
 
附录: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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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简况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03年非典期间,旅游行业收入骤降,国内旅游人数及入境游接待人次均有下滑,国内居民出境人数虽有增加,但增速与2002年相比也有明显下降,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影响较为严重。与非典疫情相比,本次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程度更甚,政府疫情的防控措施全面升级,旅游业近乎停滞,若疫情在2月底能够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疫情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得到控制,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此次疫情可能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非典期间旅游企业基本面受挫严重。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旅游行业整体处于萧条期,企业盈利锐减,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主动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明显下降。03年四季度疫情对于旅游企业的影响逐渐消退,企业扭亏为盈,04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恢复正常水平,短期偿债能力在04年疫情控制之后也并未迅速恢复至疫情爆发前的数值。
 
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如何?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共93家。根据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业务类型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类主体,例如负责景区运营、酒店经营、旅行社及游乐园的企业,该类主体市场化属性强;第二类是旅投类企业,是指负责景区代建开发及后续运营的主体,城投属性较强。在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进行资质分析时,关注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经营类主体的资质更多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旅投类主体更多关注所属地方财政的实力状况、企业地位及政府支持力度等。整体来看,18年开始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偿债能力均有所弱化;旅投类主体所在区域2018年地方GDP均保持正向增长,酉阳自治县、涪陵区、湘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曲江新区、武隆区、溧水区基金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多数企业盈利在较大程度上依赖政府补贴。
 
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的影响?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的经营情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业务几乎全面停滞,加之其外部支持力度弱于旅投类主体,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的影响更大,且旅游行业经营类发债主体近年整体经营情况较之前有所下滑,抗风险能力减弱;旅投类主体主要业务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性质倾向城投平台,更多依赖于政府补助,当地政府在疫情期间对于债务的管控能力会影响到其偿债情况。需重点关注短期内有偿债压力的发行人,我们筛选了部分可能存在偿债压力的旅游行业发债主体,以供投资者参考。
 
风险提示:1)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程度超预期;2)新冠肺炎疫情后旅游业务恢复情况低于预期。
 
春节以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多数景区暂时关闭,加之市民出行受限,旅游行业首当其冲,2020年上半年可能会出现大面积停滞的情况,本文对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进行梳理,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
本次疫情与非典较为相似,03年非典期间,受疫情影响,旅游行业收入骤降,当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882亿元,国内旅游收入3442.27亿元,国际旅游收入174.06亿美元,与2002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2.29%、11.24%、14.61%,其中旅游业总收入及国内旅游收入是2000年以来唯一一次负增长,国内旅游人数及入境游接待人次均有下滑,国内居民出境人数虽有增加,但增速与2002年相比也有明显下降,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影响较为严重。
 
 
与非典疫情相比,本次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程度更甚,政府疫情的防控措施全面升级,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了包括延长春节假期、交通管制、关闭景区、限制聚集性活动等手段,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1],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旅游业近乎停滞,若疫情在2月底能够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控制,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
 
中国旅游研究院在《2018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19年发展预测》中预计,2019年国内旅游人数60.6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6万亿元,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6.52万亿元。根据《“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2020年规划数指标,2020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64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万亿元,旅游业综合贡献度12%,此次疫情可能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1]https://www.mct.gov.cn/whzx/ggtz/202001/t20200126_850571.htm
[2]《“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2020年规划数指标
 
 
二、 疫情期间旅游企业基本面受挫严重
针对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相关企业的基本面情况,我们采用申万行业休闲服务分类下的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三个二级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变化及偿债能力三个方面观察疫情对旅游行业相关主体的影响程度。
 
疫情期间盈利锐减。2003年受疫情影响,旅游行业整体处于萧条期,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前三季度净资产收益率均为负值,四季度疫情影响消退,企业扭亏为盈,与2002年相比,全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3.69%,2004年行业盈利能力恢复正常水平。
 
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均减少。由于疫情期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性现金流亦随之减少, 03年与02年相比下降21.26%,企业为维持现金流稳定,主动大幅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当年自由现金流甚至由负转正,未出现现金流断裂的情况。
 
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疫情期间旅游行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货币资金/带息流动负债明显下降,04年疫情控制之后也并未恢复至疫情爆发前的数值;03年旅游行业已获利息倍数为负值,行业整体偿债能力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
 
 
 
 
三、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如何?
3.1 旅游行业发债情况
根据信用债发债主体的主营业务和企业属性进行筛选,截至2020年2月13日,旅游相关行业的发债主体共93家,其中42家Wind分类为城投平台;企业属性上,仅4家民营企业,2家中央国有企业,其余均为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评级则集中在AA评级,占比超过六成,整体资质偏弱;省份分布上,旅游行业发债主体集中在江苏省和浙江省,湖北省仅3家,分别是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2 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基本面情况
根据旅游行业发债主体的业务类型,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类主体,例如负责景区运营、酒店经营、旅行社及游乐园的企业,该类主体市场化属性强,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第二类是旅投类企业,是指负责景区代建开发及后续运营的主体,景区代建开发业务目前存续项目的模式多为政府回购或委托代建,盈利来自政府的回购款项或委托管理服务费,后续景区运营盈利能力亦较弱,不少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仍为政府补贴,城投属性较强。在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进行资质分析时,关注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经营类主体的资质更多取决于自身的经营能力;对于旅投类主体来说,其主要收入来自政府,因此分析主体信用资质更多地关注所属地方财政的实力状况、企业地位及政府支持力度。
 
经营类主体及旅投类主体都涉及景区运营类业务,我们在划分时将经营性属性较强的划分为经营类主体,经营性属性偏弱的划为旅投类主体。经过筛选,93家旅游行业发债主体中,有67家公开信息较为全面,对其主营业务进行分析,其中有29家为经营类主体,盈利能力较强,38家为旅投类主体,盈利能力相对偏弱,详细情况可见附表,下面分别对经营类主体和旅投类主体的基本面情况进行分析。
 
1)经营类主体
鉴于半年报数据相对全面,我们以发布2019年半年报的28家发债主体为样本,分析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变化及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方面,2018年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营业收入增速及净利润增速均大幅下滑,19年营收增速反弹,然而净利润增速仍处于低位;现金流方面,与盈利能力下降相对应,经营性现金流入亦逐年下滑,自由现金流缺口较18年同期扩大;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2019年年中流动比率、非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刚性债务的比值分别为1.48、2.58,覆盖比率仍较高,已获利息倍数与17年相比亦有大幅下降。整体来看,18年开始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偿债能力均有所弱化。
 
 
 
2)旅投类主体
旅投类主体的盈利能力对政府的依赖性较高,在分析时我们从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平台层级、政府补贴占利润来源等几个方面进行。
 
38家旅投类主体所在区域2018年地方GDP均保持正向增长,酉阳自治县、涪陵区、湘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曲江新区、武隆区、溧水区基金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比值方面,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无政府补贴,多数企业盈利在较大程度上依赖政府补贴。
 
 
[3] 负值是由于利润总额为负。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发债主体资质的影响?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程度甚于非典,预计会对旅游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或会影响到旅游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4]。若疫情在2月份可以得到及时控制,预计二季度旅游业开始逐渐恢复,若在5、6月份气温回升后才能得到控制, 2020年前三季度旅游行业难有起色,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的经营情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对于旅游行业经营类主体来说,其业务主要为景区经营、酒店、旅游社等,在疫情期间,相关业务几乎全面停滞,加之其外部支持力度弱于旅投类主体,在此次疫情中受到的影响更大,且旅游行业经营类发债主体近年整体经营情况较之前有所下滑,抗风险能力减弱,需重点关注短期内有偿债压力的发行人。
 
旅投类主体主要业务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性质更倾向于城投平台,虽然疫情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其景区运营情况,但由于旅投类主体盈利能力本身较弱,更多依赖于政府补助,受疫情影响程度相对弱于经营类主体,但由于旅投类主体具有一定盈利能力,其重要性相对弱于基建类平台,当地政府在疫情期间对于债务的管控能力会影响到其偿债情况,同样需关注有短期偿债压力的发行主体。
 
我们剔除了最新一期报表在2019年中报之前的主体,选取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下、非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刚性债务之比小于1以及2020年有到期回售债券的主体,列示了其2020年到期及待回售债券的规模,以供投资者参考。
 
 
[4]https://www.mct.gov.cn/whzx/ggtz/202002/t20200206_850681.htm
 
 
五、风险提示
1)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程度超预期;
2)新冠肺炎疫情后旅游业务恢复情况低于预期。
 
 
附录:旅游行业相关发债主体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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