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正文

虚标五星级酒店 艺龙被判赔偿消费者三倍住宿费共计10.5万

2017-03-15 11:04:53 北京晚报 张蕾

艺龙虚标星级酒店被消费者起诉,经查实,艺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认定为虚假宣传,朝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艺龙公司赔偿该消费者10.5万余元。

因网上预订的“五星级酒店”并非挂牌五星,李先生以合同欺诈为由将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记者上午获悉,法院经审理认定欺诈成立,判令艺龙公司三倍赔偿李先生酒店住宿费共计10.5万余元。

201512281243022585.jpg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李先生通过艺龙网预订并先后入住上海外滩华尔道夫酒店、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海棠湾天房洲际度假酒店。艺龙网网页标注,三家酒店均为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房费总计35220元。

李先生称,2016年1月,他发现这三家酒店实际情况与标注不符,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进行了投诉。2016年6月8日,朝阳工商分局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艺龙公司产品宣传存在误导消费者消费的情况,属于虚假宣传,对艺龙公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

2016年9月,李先生将艺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房费并三倍赔偿。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已实际入住,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要求退还房费缺乏依据,不予支持。艺龙公司提供的酒店服务与其网站宣传不符,并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李先生以欺诈为由要求三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

2016年12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艺龙公司赔偿李先生10.5万余元,同时驳回了李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艺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 艺龙 星级酒店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