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0 10:52:24 莱芜旅游委 莱芜旅游委
莱芜下发通知整治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环境,着力解决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促进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和正当竞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为服务保障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规范旅游服务广告发布行为,近日,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广告管理服务保障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的通知》(莱市监商广字〔2017〕1号),整治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环境,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着力解决“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促进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和正当竞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通知从旅游服务广告发布主体资格、涉及范围、发布要求、禁止内容和旅游、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旅游服务广告职责权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今后开展旅游服务广告管理制定规则,打好基础。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日常监管,同时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规范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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