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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电子行程单备案 北京12家旅行社遭通报

2017-08-21 12:41:27 北京商报 肖玮

北京市旅游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旅行社落实电子行程单情况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作为打击非法“一日游”的重要举措,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北京市旅游条例》中明确,旅行社需使用电子行程单备案,但部分旅行社却无视新规。北京市旅游委最新通报中显示,天安门地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包括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四季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旅行社存在未按照规定填报、使用电子行程单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旅游委介绍,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北京国都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四季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遨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的17个团组,存在未按照规定填报、使用电子行程单的违法行为。此前,市旅游执法大队已查处了北京珏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旅行社未使用电子行程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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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委行管处、执法大队联合约谈了部分旅行社负责人,指出了违法行为。市旅游执法大队已对上述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将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按程序依法做出处罚。

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旅游条例》第25条规定:“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而针对违法行为,《北京市旅游条例》也明确:旅行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旅游委也再次强调,接下来,市旅游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旅行社落实电子行程单情况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标签: 旅行社 一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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