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旅快讯 > 正文

文旅部公布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 4月1日起实施

2021-01-29 11:03:01 中国经济网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1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

1月28日消息,2021年1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1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公告显示,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以公布。该行业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旅游休闲街区”是指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和娱乐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旅游休闲街区”宜有晚间文娱活动,旅游旺季宜有80%以上的经营单位营业时间到21时。此外,街区应展示城市与街区历史文化风貌,消费业态要有创意性和艺术性。在夜间经营的模式下,休闲街区宜有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以及餐饮文化的展示体验;宜采用声、光、电等技术烘托休闲氛围,展现街区的夜景。

该标准规定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划内的各类旅游休闲街区。以必要条件和一般条件为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由高到低划分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80万人次,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50万人次。

必要条件规定了各级旅游休闲街区应具备的硬件设施与服务管理项目,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具有稳定的访客接待量、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营机构等。

一般条件规定了旅游休闲街区的可进入性、文旅特色、环境特色、业态布局、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卫生、安全、管理等要求。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