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 > 正文

桂林旅游罗山湖项目建设7年未果 征地过程曾有纠纷

2020-08-31 10:08:36 中国经营报社

2020年上半年期间,桂林旅游共接待游客118万人次,同比下降71.62%。

受疫情影响,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000978.SZ,以下简称“桂林旅游”)上半年迎来了“至暗时刻”。

日前,桂林旅游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财报信息,受疫情影响,桂林旅游营收、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与此同时,受疫情影响,桂林旅游上半年接待的游客数量也被“腰斩”。根据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期间,桂林旅游共接待游客118万人次,同比下降71.62%。

事实上,除了疫情影响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桂林旅游的罗山湖体育休闲项目(以下简称“罗山湖项目”)不仅建设7年无进展,桂林旅游不仅无营收还要倒贴,而这一情况也使桂林旅游“雪上加霜”。为何罗山湖项目7年无进展,记者根据多份判决书发现,罗山湖项目背后涉及的经济利益,早已成为多个村委会相继被瓜分的“唐僧肉”。

而罗山湖项目部分建筑由于建设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也即将被地方政府“有偿拆除”。至于为何罗山湖项目7年无进展,桂林旅游为何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房屋,而受疫情影响,桂林旅游将有哪些措施去挽救断崖式下跌的业绩,相关情况记者致电致函桂林旅游方面,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至暗时刻

随着半年报发布时间的到来,让桂林旅游迎来了“至暗时刻”。

作为以旅游服务为主业的老牌龙头企业,桂林旅游上半年的业绩受到“重创”。而被“重创”的原因,桂林旅游方面归结于受疫情影响。

桂林旅游方面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1月26日起,公司除漓江大瀑布饭店、琴潭客运站和部分出租车外,其他业务暂停运营。暂停运营的业务包括公司所有景区、漓江游船、客运业务等,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随着国内的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上述暂停运营的业务陆续在2020年4月、5月恢复运营。

且为应对疫情影响,桂林旅游重构营销渠道,借助大型线上“云旅游”模式实现大平台引流,加大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加大产品曝光度和旅游产品预售力度;并通过线上主流媒体,以广西区内及临近省份为主要营销阵地,策划了系列主题活动。

但并未给桂林旅游的营收下滑带来转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桂林旅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749.2万元,上年同期为1.16亿元,同比下降7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0.2万元,上年同期为-194.7万元,同比增亏3346.53%。

而截至今年上半年,桂林旅游营业收入再度大幅下滑。财报信息显示,桂林旅游营收大幅同比下滑68.21%至9551.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亿元,同比下降1225.01%;扣非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下降1512.18%。

大幅下滑背后,除了疫情影响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项目7年来不仅未有进展,无营收,甚至至今仍在亏损。值得注意的是,项目部分资产因涉嫌违建,拆除还由当地政府以重置价补偿来“买单”。

罗山湖“谜题”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公司”)作为桂林旅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其项目却陷入7年未建成的境地。

天眼查显示,桂林旅游持有罗山湖公司70%的股权,其余30%的股权由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主要资产为尚未建设完成的罗山湖项目。

据了解,罗山湖项目于2013年7月就已开发建设,但因该项目的部分土地尚未完成法定程序,2015年1月至今,基建工程暂时处于停工状态,征地工作仍在继续推进。

至于为何至今仍在推进征地工作,记者此前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了罗山湖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称征地过程存在困难,但具体的细节并不清楚。“目前仍在推进征地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在桂林旅游2020年上半年的财报中发现,罗山湖公司至今无营业收入,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96.67万元,今年上半年再度亏损467.95万元。

7年无营收的罗山湖在建工程,其别墅酒店及体育休闲项目账面余额高达1.67亿元,上半年经过减值准备636万余元后,实际账面价值仍达1.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罗山湖项目9栋房屋建筑建在了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被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依法拆除。但占用了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涉嫌违法建筑,政府却对其拆除进行重置价补偿。

2019年12月19日,罗山湖公司、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的函》(临政函【2019】89号),函件内容显示:“为保护罗山水库生态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拆除你们公司在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的9栋房屋建筑,并收回上述房屋建筑所占土地。鉴于你们公司建设上述房屋建筑时,已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区人民政府将给予重置价补偿。”

上述拟被拆除的9栋房屋建筑为罗山湖公司所有,9栋房屋建筑为别墅式酒店,占地面积37.30亩,其建筑资产原值1805万元,所占土地资产原值3306万元。

而这一重置价补偿行为也将意味着罗山湖公司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涉嫌违法建筑将由当地政府财政“买单”。

罗山湖公司占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为何违法建筑却是“有偿”拆除?相关情况记者致电致函了桂林旅游方面,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唐僧肉”项目

事实上,记者从多份判决书发现,罗山湖项目背后并不简单,其涉及的经济利益链,早已成为多个村委会的“唐僧肉”。

根据2015年10月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显示,桂林罗山湖体育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征收34个地块,地块位置位于两江镇高妙村委、高塘村委、粟村村委、洲村村委。

其中拟订的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江镇辖区内农用地补偿标准为51009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0403.6元/亩。

事实上,在罗山湖项目开展征地工作期间,洲村村委江背村、高塘村村委所得的征地补偿款并未发放给相应村民,致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损,导致司法纠纷。

多份判决书显示,因城镇建设需要,开发罗山文化体育项目,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人民政府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共征用了江背村、大妙门村集体土地近千亩,并给予了村集体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但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多位村民,并未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款份额,对此,村民集体诉讼将村委起诉至法院。最终判定村委给付起诉方相应的补偿款。

此外,高塘村委会委员粟某在2014年1月期间,利用协助两江镇政府开展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两江镇高塘村委会大妙门村在土地补偿款分配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两江镇高塘村委会大妙门村给予的人民币7万元,并向土地附着物被补偿人韦某索要2万元。

但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归案后主动退出所获赃款,最终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于相关征地,以及村委扣押土地补偿款、受贿等问题对项目征地推进造成哪些影响,如何去推进解决征地补偿款中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罗山湖项目目前建设进展情况如何等问题,记者致电致函了桂林旅游方面,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