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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收购事项纠纷遭法院判决 或需支付超2亿转让款

2021-05-21 16:02:45 新旅界 Joe

若云南旅游未按期发行股份收购,则分别向杨建国和中驰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24亿元、9172.67万元。

新旅界讯 5月21日消息,云南旅游(002059.SZ)近日披露的一份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显示,云南旅游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收购杨建国所持江南园林10%的股权和中驰投资所持江南园林7.39%的股权,若云南旅游未按期发行股份收购,则分别向杨建国和中驰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24亿元、9172.67万元。

根据此前涉及诉讼的公告,云南旅游于2014年初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80%股权,并与江南园林原股东(包括原告在内)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杨建国持有江南园林10%股权、中驰投资持有江南园林7.39%股权。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股东有权要求云南旅游在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且原告已履行完相关义务后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在上述书面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云南旅游需完成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事宜。但双方对股权收购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原告认为云南旅游未能按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收购已构成违约,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判决云南旅游履行收购约定,否则需要支付股权转让款。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对本次判决,云南旅游表示,其不服上述判决,现正在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过程中。在诉讼终审判决前,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相关公告: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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