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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明起实施

2019-02-28 17:21:45 新旅界 大键

办法规定,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

新旅界讯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第1号部令,出台了部门规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据悉,《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分后、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办法》规定,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将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加以整体性保护。

《办法》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审核、备案、授牌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办法还明确,要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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