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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施“八不准”规定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2019-04-23 10:08:14 新浪网

云南16个州(市)本月内还将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5月1日起正式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4月22日,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具体内容和强化措施进行介绍,云南旅游业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全省16个州(市)本月内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5月1日起正式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自2017年省政府出台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来,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由此引发的购物及服务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八不准”规定,推行旅游业负面清单管理,是有效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并打破“以购养游”违法经营模式的新探索。

“八不准”规定的具体内容为: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下一步,各地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五一”前,各州(市)及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全面推广丽江经验,全部建立起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方便游客退货、换货;全面建立涉旅企业、导游红黑榜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团队运营监督,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计划书;加大涉旅案件“行转刑”工作力度;依托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市场不规范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开展评先奖励,对做得好的州(市)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的原则进行处理,直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从业资格;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深挖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绝不姑息;对执行“八不准”规定落实不到位,当地旅游市场问题集中,秩序混乱,乱象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标签: 云南 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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