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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取消政府定价

2018-01-28 08:51:38 徐慧 许伟

“采取差别化定价,能够促进中介机构及旅行社之间的市场竞争。”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发出通知,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政府定价。

根据通知,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为防止出现市场价格混乱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指出,未来,公安部将加强对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自目录清单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发展改委《公告》(2007年第90号)已同时废止。

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杨彦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中国出境游发展迅速,服务细节存在差异化和个性化的特点,因此,差别化定价显得尤为必要。此外,采取差别化定价,能够促进中介机构及旅行社之间的市场竞争。他还表示,目前政府不必要的干预正在逐步取消,未来市场的力量将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

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8〕141号

公安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告(2017年第24号,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公告),自目录清单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政府定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部加强对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自目录清单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0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8日

标签: 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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