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目的地 > 正文

山东文旅厅:对景区监管不严的市 将上收3A景区评定权限

2020-10-22 15:27:00 新旅界 Jenny

山东文旅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和复核检查的通知》。

新旅界讯 10月22日消息,山东文旅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和复核检查的通知》,要求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工作,深入强化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3A级及以下景区检查评估工作,发现存在景区监管不严、检查不到位等行为,将上收3A景区评定权限。

据悉,自7月份开始,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了全省旅游景区现场暗访复核检查工作,经专家组实地检查核实,不少景区在进入A级景区序列后,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疏于管理,导致景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明显下降,在旅游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市场秩序等方面出现严重隐患或不达标情况,严重影响了旅游景区品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A级景区监管工作,着力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全省A级旅游景区的良好品牌形象,通知要求,全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工作。各市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意识形态、景区安全、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购物秩序、服务质量、智慧旅游以及近年来景区建设资金投入、新建项目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景区限期整改。

深入强化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不合格的A级景区形成警告、严重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理意见。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3A级及以下景区检查评估工作。要对照标准严格评估,做到有升有降,有进有退,不合格的一律摘牌。对已经终止经营行为、丧失旅游功能或停业1年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取消A级旅游景区等级。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工作进行专门抽查,发现存在景区监管不严、检查不到位等行为,将上收3A景区评定权限。

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旅游景区的相关要求。7月份,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下发《关于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前期已转发各市,通知明确要求“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市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推动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