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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撬动市场复苏升温 常州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

2023-04-16 17:29:08 常州发布

4月16日下午,常州市人民政府举行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4月16日下午,常州市人民政府举行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新闻发布会。常州市文商旅融合发展大会将于17日召开,吹响常州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的奋进号角。会上还介绍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文商旅融合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千亿级产业、千亿级消费“两大引擎”加速驱动,长三角文旅中轴、休闲度假中心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在产业转型、消费复苏、品牌建设等方面形成全国引领效应,文商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为人民群众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精神富有提供有效载体。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6.3%,游客接待量达1.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300亿元以上,长三角“文化会客厅”“旅游首选地”品牌价值充分彰显,文商旅产业成为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重点任务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着眼产业发展、市场主体、消费载体、业态产品、品牌营销等重点融合领域,以“五大工程”为抓手,争创富有常州辨识度的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常州文商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领跑全国。

(一)发展布局融合工程

1. 打造城市消费地标。提升中心城区文商旅消费承载力竞争力,坚持“政府主导、平台运作、市场推进”,有效整合老城厢历史文化资源、商贸会展资源、滨水岸线资源,统筹实施总投资超300亿元的老城厢保护更新项目,加快建设止园、大观楼、季子文化展示中心等文旅地标,重点推进老西门、青果巷、大庙弄等历史片区更新,一体推动文化宫—南大街等传统商圈复兴,重现“中吴要辅、八邑名都”盛景,打造更高能级、更高浓度的大消费产业“城市之核”。加快建设“两湖”创新区文商旅产融合发展新高地,引导高品质文、商、旅、展、体功能综合化、复合化发展,培育以休闲、商务、健康等为特质的消费产品体系,形成人产城融合、文商旅互动的新城商业空间,打造面向全球的“湾区新典范、消费新标杆”。全面融入长三角交通中轴、现代物流中心格局,谋划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未来商业空间,按照站城一体模式建设高铁新城、常州南站TOD等项目,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向“交通+商业+消费+服务”综合型项目转型提升,打造联通长三角的重要交通枢纽节点、面向长三角的特色消费集聚地。

2. 推动消费集群发展。聚焦数字科技、休闲度假、文化娱乐、创意设计、金融服务等领域,持续推进总投资超1200亿元的“532”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东方侏罗纪、天目湖动物王国、舜山季子小镇等文化旅游繁荣、创新开放包容的融合型景区,培育延陵路、通江路等总部企业集聚、商务商贸发达的复合型商区,形成集休闲、旅游、商贸、金融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高端泛综合体。精准对接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资源,大力促进总部经济、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全力承接一批龙头型、融合型、总部型文商旅项目,每年签约落地10个国内知名品牌、100个以上高品质文旅项目,打造设施布局支撑有力、承载功能复合多元的文商旅消费集群。通过“首店、首发、首牌、首秀”四首发力,加快构建文商旅时尚消费“流量场”,利用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三期、盛宣怀故居周边等优质空间,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汇集一批新文创、新设计、新生活业态,力争到2025年,国际知名品牌落户我市实现突破,打造首店首发经济荟萃地。

(二)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3. 壮大领军企业。大力扶持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文商旅融合发展企业主体,培育一批规模大、结构优、韧性强的文商旅企业,力争到2025年,新增1家全国“旅游集团20强”、5家上市文商旅企业、3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5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积极营造“智能制造+应用转化+消费融合”创新发展生态,不断提升文商旅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能力,打造技术迭代能力强、新产品落地快的企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新增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制定5项省级以上文商旅行业标准,选树一批“江南美食之都”名店,创成1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4. 做大主体规模。围绕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综合推出金融扶持政策、消费促进政策以及助企惠企政策,推动文商旅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扩容,力争到2025年,全市文化娱乐领域市场经营主体达3000家以上,规模以上文旅企业达1200家以上。优化提升文商旅市场发展环境,完善文商旅“信用+监管”制度,实施包容审慎市场监管,建立重点文商旅IP保护目录,为文商旅企业搭建多渠道营销平台,力争到2025年,新增10家高星级旅行社、10家高等级旅游民宿、20家高等级品牌旅游饭店。

(三)消费载体融合工程

5. 构建核心消费载体。一体化开发利用文商旅体等各类资源,推动景区、街区、商区等城市消费载体功能深度融合,打造主题乐园、休闲度假、电子商务、商业综合体等高能级消费集群,力争到2025年,新增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个省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建成30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1个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1—2个千万级核心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提升改造一批百姓口碑好、管理服务智慧化、购物环境舒适的标杆菜市场。支持鼓励各板块在消费领域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度。对标国内外顶级消费城市,培育一批新兴消费空间和创意消费簇群,建设常青·里巷、万象城等总投资超100亿元的新型城市综合体,力争到2025年,新增2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4个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6个“江南美食之都”集聚区,文商旅消费满意度达国内一流、长三角领先水平。

6. 提升融合服务功能。统筹提升文商旅体服务功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圈、社区商业服务圈、城市体育健身圈等耦合发展,在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和购物商圈中植入文化创意,丰富城市公园、商业空间、体育场所的旅游产品体系,提升旅游载体的商业、健身业态比重,推动文化展演、会议展览、旅游观光、运动休闲、时尚消费等载体有机融合,打造一批集餐饮、书店、剧场、健身、亲子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空间,力争到2025年,建成100个以上文商旅体综合性消费空间。统筹实施“地铁经济”,用好轨道交通站点内部及周边沿线资源,以优质的商业空间和舒适的商业氛围,将人流量充分转化为消费力。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推出涵盖惠民消费券、惠民旅游年卡、免费健身年卡、新能源充电补贴等在内的消费促进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元宇宙、数字孪生、虚拟沉浸、VR体验等新业态产品,评选“龙城夜未央”十大消费地标,推动文商旅体产业互嵌资源、互植服务、互导流量。

(四)业态产品创新工程

7. 焕新优势特色业态。推动传统文商旅业态产品迭代升级,实施总投资超500亿元的旅游度假区综合提升工程,支持太湖湾、茅山、长荡湖等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提升金坛薛埠、溧阳戴埠等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培育焦溪等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旅游目的地。不断提升文商旅消费黏性和附加值,设计推出大运河文化旅游长廊、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三期、三堡街文旅消费集聚区、三星村考古遗址公园等全龄友好型文商旅体验产品,力争到2025年,推出100条以上多业态融合个性化精品线路、100个以上城市网红打卡地。打造本土消费品牌策源地,依托历史遗存、旅游街区、名人故居等,促进老字号、国潮优品、文创零售、特色剧场等业态跨界转型,扶持网红店、智慧店等新零售业态,建设常州非遗体验展示中心等品牌汇集、品质高端、品位独特的优质消费产品集散地,力争到2025年,新增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培育50家老字号企业、100个特色消费市集。

8. 迭代升级多元业态。打造会展旅游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两湖”创新区、高铁新城、曹山未来城等组团式会展综合体,培育1号公路、太湖湾、西太湖等潮流运动消费圈,力争到2025年,培育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型会展经济品牌,建成3—5个能承办国际国内高等级赛事活动、消费吸附力强的大型综合设施。树立常州演艺新标杆,提升演唱会、音乐活动等品牌吸引力,建设青果巷、文化广场、运河五号等演艺消费集聚区,力争到2025年,培育形成20个精品文旅演艺项目、40个优质小剧场、100个代表性演艺剧目。深化数字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服务等方面应用,打造“常享游”千万级流量总入口,搭建“文商旅体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城市数字消费一张图”,力争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交易额超百亿元电商平台企业,建成100个以上智慧景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

(五)城市品牌营销工程

9. 具象演绎城市IP。统筹推进江南古典园林复建、提升和织补,融入各类文化演出,打造更多文化产品,打响“江南园林看常州”城市IP。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和艺术资源,推动大运河、老城厢、苏东坡等文化标签在文商旅消费中的创意融入,培育专题博物馆、戏剧话剧、时尚书店、美学空间、展览空间等新消费场景,力争到2025年,建成开放200个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打响“百馆之城”城市IP。依托恒源畅厂、大成厂、大明厂等工业遗存,打造运河五号、纺织博览园、天虹大明等“科技孵化+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综合消费街区,力争到2025年,新增3—5家省级工业旅游区,创成1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打响“工商名城”城市IP。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美食旅游目的地,建设总投资超100亿元的高端主题酒店集群,匠心打造“季子”“东坡”“荆川”“宣怀”等名人宴席,创新推出“二十四节气菜”“一村一菜品”等特色美食,力争到2025年,培育3家本地“米其林”“黑珍珠”餐厅,创成3—4家省级示范步行街,擦亮“江南美食之都”金字招牌。

10. 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实施“新消费、新流量、新渠道”城市品牌大营销计划,构建城市消费视觉识别系统,深化与国内外知名消费城市交流,持续开展长三角等重点客源地巡回推广,引导文商旅企业结合城市营销自主开展品牌、形象及产品宣传推介,评定“城市品牌营销十大优秀案例”,打造“常州消费”“常州休闲”“常州服务”等文商旅IP,推动常州文商旅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整合升级文商旅消费活动,打造集嗨购消费、夜间消费、乡村旅游、戏剧展演等于一体的“常州消费狂欢季”,举办“全国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合作创新大会”“全国工业旅游大会”等重大活动,鼓励重点旅游景区开展门票减免行动,支持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举办露营、美食、音乐等特色消费活动,营造“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处处皆场景”浓厚消费氛围。

政策措施

持续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治理方式、服务质效的全方位系统性变革,打好整合、融合、联合等系列“组合拳”,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联动的文商旅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市文商旅产业质态大跃升、服务效能大跨越。

(一)工作举措

1. 完善机制保障。各级党委、政府把文商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工作格局。成立市文商旅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文商旅融合发展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全市文商旅融合的规划发展、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营销招商、人才引进等各项工作。将文商旅融合发展绩效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督查任务,建立常态化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完善问题反馈和整改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典型。

2. 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要素保障,深化全市文商旅投融资项目库建设,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项目推介招引、优先安排土地指标等多种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强化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服务,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纾困解难,全力解决普遍性问题和个性化难题。统筹载体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布局建设多层级、多元化消费空间,引导传统文化空间、景区景点、商业设施向消费综合体升级,打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新业态,形成一批“常州消费”集成品牌。加强企业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市场全流程环节、群众全覆盖需求,深入谋划并扎实推动具有常州特色的文商旅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构建文商旅体等一站式公共服务集成体系,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打造“最宠消费者的城市”。

3. 强化联合联动。强化纵横联动,通过“市区县、政银企、线上下”联动,支持市场主体主动参与文商旅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文商旅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搭建文商旅资源产品推介营销平台,共同开拓新业务、新产品、新市场,形成全市一盘棋、重磅拉动文商旅消费市场格局。强化内外联动,组建文商旅融合发展战略联盟,支持本地文商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联合重点城市开发跨区域主题消费产品,推动文商旅企业间资产重组、业务联营,促进各类总部型、功能型消费平台落户常州,推动城市消费集聚发展、复合发展、品质发展。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进文商旅市场“证照分离”改革、“数字审批”改革和“一件事”集成改革,提升文商旅融合发展监测、预测和战略管理水平,用好数字技术整合文商旅产业链、价值链、消费链,构建文商旅数字化消费服务新生态。

(二)奖励措施

1. 项目建设

(1)对新引进注册的符合我市文旅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视其贡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2)对引进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符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其中,对新引进总投资5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800万元的综合奖励;对新引进投资在2亿元(含)—5亿元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50万元的综合奖励;对招引知名文旅企业功能性总部及区域性中心投资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3)对新增投资建设项目(数字文旅、影视演艺、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经审核,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增投资建设项目(旅游饭店、乡村旅游、文旅综合体等),实际投资额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含)以上的,经审核,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的支持。

(4)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企业在我市注册法人企业开设首店、旗舰店,按照每新增引进1个江苏首店、常州首店,当年营业额(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标准给予支持。

2. 市场主体

(5)对首次入选全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旅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统计库的规模以上文旅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进入辅导备案的文旅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境外主流市场申报、上市的文旅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7)对创成五星级旅游饭店、五星级旅行社、甲级旅游民宿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对本土成长“个转法”的商贸企业,视其对地方贡献度,当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9)对在常设立法人企业、获评“米其林”或“黑珍珠”餐厅的首店,按三星、二星、一星或三钻、二钻、一钻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常州“老字号”餐饮企业在外省、市开设连锁门店的,给予资金奖励;对外省、市“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在常开设法人企业的首店,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对全市范围内提升改造效果显著、智慧化管理运用广泛、群众满意度高、购物环境舒适的菜市场,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促进消费

(11)每年安排2亿元补贴资金,撬动文商旅体消费市场全面复苏升温。

(12)对在常州市购置(开票方为本地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并在本地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按购车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在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5000元∕辆;购车价格在30万元以上车型,补贴8000元∕辆。鼓励采用车电分离模式购置换电车型。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对通过信贷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降低分期付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实施最优费率折扣;与本地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优化新能源汽车专享服务包,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消费者提供更优质优价的保险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13)对承办由国家文旅部、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重大文旅活动的辖市区或文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对建成世界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年接待游客达千万人次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选一批城市和产品融合营销优秀案例,按其营销费用的30%对实施主体予以奖励(单个案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促进重点景区推出免费或降价优惠政策,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

(15)对组织境外团队游客来常开展二日及以上游览活动的旅行社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组织境内市外团队游客来常开展二日及以上游览活动的本市旅行社按每万人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激活文旅演艺市场,对组织举办单场5000人以上大型演唱会、音乐活动等演出的主体,每场给予演出营业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7)推动会展业市场化发展,对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会展活动,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引进全球会展业协会(UFI)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认可的会展,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聚焦创新驱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数字会展、绿色会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为扩大我市会展业影响力而实施的各类发布会、说明会、推广宣传及交流活动。

(18)对承办当年度全国性计划内体育赛事的主体,根据赛事规模给予5—20万元奖励;对承办当年度国际性计划内体育赛事的主体,根据赛事规模给予10—30万元奖励。

(19)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开行“乐游常州”一站式免费直通车,串联城市重要节点及主力旅游景区,解决游客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同一项目涉及多项扶持政策的,根据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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