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09:30:25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丰富提升乡村文旅产品供给,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郑州市财政局发布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9月25日,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财政局公布《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措施》提到,鼓励打造民宿综合体。对社会资本投资且包含甲级(或五星级)民宿的综合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扶持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奖励。
支持整村集群发展。支持文旅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连片集群发展民宿。引导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返乡人员等参与民宿开发经营。对整合实施整村推进、整村运营民宿开发,同步落实至少4个高端民宿品牌且含有甲级(或五星级)等级民宿的,给予所在乡镇(办)100万元的整合项目补贴。村庄整村开发后,具有至少两家乙级(或四星级)及其以上等级民宿的,给予村庄20万元的整合项目补贴,优先评定A级景区村庄。
打造引进品牌民宿。对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且在郑设立企业,被评定为甲级(或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注册本土品牌且在郑州市域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乙级(或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的,给予品牌方30万元奖励。
鼓励民宿评标定级。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民宿(河南省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评定的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国家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10万、5万。
《措施》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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