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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镇、河南洛阳获批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0-06-08 14:52:49 新旅界 Joe

文旅部同意在江西省景德镇市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意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新旅界讯 6月8日,文旅部批复了江西、河南两省文旅部门关于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同意在江西省景德镇市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意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批复显示,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旅部对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设立工作进行了审核论证。经初审、考察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确认其符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条件,现批复同意在两地设立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旅部要求,江西、河南两地文旅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推动出台两地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在一年内形成两地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资料显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2019年12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其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实验区等7家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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