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销 > 正文

因“捆绑销售”保险产品 携程保险代理公司被罚30万

2017-12-05 15:01:00 南方都市报

2016年,携程公司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上海保监局对携程公司及总经理开出了两张共计40万元的罚单。

今年10月份,因“捆绑销售”保险产品而陷入舆论漩涡的携程公司,一度引发网络各种舆论声讨。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官网获悉,12月1日,携程公司因为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等违法行为,上海保监局对携程公司及总经理开出了两张共计40万元的罚单。


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出对携程的《处罚决定书》

携程公司被罚30万? 总经理被罚10万

12月1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两份处罚决定书,上海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携程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向携程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携程公司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经检查发现,2016年,携程公司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和代理销售主体,未具体告知消费者承保公司、代理销售公司名称。此外,在保险订单确认环节,罗列了全部合作的多家保险公司产品条款链接和备案号,未具体披露消费者所投保的保险产品适用哪家公司条款及相应备案号。

根据已经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透露,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有对通过携程旅行网在线购买机票、火车票、预定酒店披露内容动态录屏、对通过携程旅行网在线购买机票、火车票、预定酒店披露内容截屏、航空组合险产品条款及备案号披露页面、订单系统后台日志和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信息、以及与携程公司相关人员调查笔录、携程公司盖章确认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根据这些事实,上海保监局对携程公司做出处罚,责令携程公司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在另一张罚单中,因为在通过携程旅行网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小平“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携程订机票仍可能被默认附加“车酒券”

今年国庆假期,一篇题为《一年100亿?揭秘“携程”坑人“陷阱”》的文章在朋友圈流传,由于正值假期订票高峰,引发大量关注。作者指出,其预订了河北航空的NS3268次航班,价格显示是1037元,但进入结账页面价格变成1152元。点开明细发现,增加的115元来自“成人套餐”,除了机场建设费50元,还有36元“酒店优惠券”和29元“贵宾休息室”费用。


携程官方app上的预订机票页面

文章认为,在未经提醒的情况下,携程默默将这些服务附加给消费者,让许多新手误以为是机场建设费。而除了飞机票,预订高铁票同样存在陷阱。作者称,携程有VIP优先出票功能,但高铁票往往很好预订,事实上,即使消费者并不需要优先出票,携程还是会扣去相关费用。

12月4日,南都记者测试发现,在携程官方app上预订机票,会有两个“预订”按钮,其中一个标识了“出行优选”,其实选择这个订票渠道,是默认增加了价格为38元的“车酒券”,且订票页面上找不到取消选项。

值得一提的是,在10月份携程机票“搭售”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时,携程推出“普通预订”按钮。“普通预订”中,用户可以预订无默认勾选的机票产品。不过现在携程官方app上,“普通预订”按钮已经与附加了“车酒券”的按钮一模一样,颜色、设计样式均无任何区别。

标签: 携程 OTA
版权声明:原创内容版权归新旅界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摘录或转载的第三方内容,仅为分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旅界的立场,也无法保证其真实性,转载信息版权属原媒体及作者。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擅自转载使用,请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更多 一周热门 更多 品牌栏目
更多 文旅高层说
更多 文旅大咖说
更多 评论员专栏
  • 吴志才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乡村振...

  • 赵晋良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从事主题公园研究及相关工作12载,现就职于中国旅...

  • 余良兵

    现任永行资本董事总经理,负责消费升级各细分行业的投资。此前曾长期服务于中青旅,曾先后负责投...

  • 曾博伟

    博士,长期负责中国旅游发展战略制定、主持旅游政策研究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执笔起草众多国...